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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移动电话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有关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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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0 浏览数:6240

 8月27日下午,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总局办公厅巡视员兼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罗方平发布了移动电话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有关情况、2015年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5年7月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情况、2015年7月缺陷产品召回情况、质检总局等39个单位部署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情况5个方面的内容。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移动电话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有关情况

  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移动电话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等5类产品。

  本次共抽查2058家企业生产的2115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1784家企业生产的1838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6.9%;检出27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1%。其中,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墙壁开关)、贵金属饰品(千足金)、房间空气调节器等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安全帽、电动工具(电钻、电锤)、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等5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10%;数据缆、铝合金建筑型材、电池、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安全带、便携式音箱、定配眼镜、彩色电视机、人民币鉴别仪、移动电话、天然石材、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电动洗衣机、家用洗涤剂、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单臂操作助行器等18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0%至20%之间;无线路由器、新型墙体材料、网络机顶盒等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20%。

  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2.0%、16.5%、61.5%,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7%、8.0%、17.5%。

  在本次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一是突出了对消费品的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9种消费品,占抽查产品种类的63.3%;消费品抽查企业数和批次数均超过了本次抽查企业及批次总数的50%。二是突出了发证产品监督抽查,涉及7种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10种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6.7%。三是突出了对不合格产品的监督抽查,除无线路由器、网络机顶盒、贵金属饰品(千足金)、墙壁开关、数据缆等5种产品为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外,其余25种产品均是对上一次国家监督抽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跟踪抽查。四是突出了产品集中产区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移动电话、便携式音箱、家用电动洗衣机、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电动工具、人民币鉴别仪、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在本次抽查中,有2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福建省的福建福辉首饰有限公司在贵金属饰品(千足金)抽查中拒检;广东省的深圳市金美熙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抽查中拒检。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拒检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续处理工作,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具体产品的抽查结果及企业名单,可在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

  二、2015年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5年7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2009种60757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48种5009次,一般有害生物1861种55748次。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禁止进境物截获情况。2015年7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41476批次,其中从进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了大量的新鲜水果、种子、燕窝等;从进境邮寄物中截获了盆景、种苗、豆类、小麦、甲虫等。检验检疫机构共从上述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5182批次,包括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如地中海实蝇、谷斑皮蠹、桔小实蝇、南洋臀纹粉蚧、大洋臀纹粉蚧、苹果蠹蛾、鹰嘴豆象等。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5年7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93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27个国家或地区,不合格产品主要是调味品类、糕点饼干类和饮料类,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品质不合格、证书不合格和微生物污染等。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2015年7月,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的信息平台统计,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累计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10647批,主要涉及金属矿产品、机械成套设备等。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经依法对275起不合格商品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其余不合格商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5年7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3.19万批废物原料实施检验检疫,计463.13万吨,22.73亿美元;检出不合格废物原料18批,计1509.62吨,102.23万美元。对这些不合格废物原料,已全部移交有关方面作退运处理。

  2015年7月,共处理进口汽车缺陷206例,涉及车辆27315辆。其中召回5例、涉及车辆26551辆,口岸整改放行189例、涉及车辆752辆,口岸退运12例,涉及车辆12台。

  2015年7月,共检验进口棉花631批,14.78万吨,货值共计2.69亿美元。经检验,对外出具品质索赔证书382份,品质索赔金额为190.64万美元;对外出具重量索赔证书482份,重量索赔金额为210万美元,两项共计对外索赔400.64万美元。

  三、2015年7月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情况

  2015年7月,全国通过特种设备事故管理系统共上报各类特种设备事故21起,死亡21人,受伤21人,八大类特种设备中,锅炉事故1起,压力容器事故2起,电梯事故7起,起重机械事故7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2起,客运索道事故2起。事故原因主要是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够、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以上事故正在按照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7月份电梯事故同比有所增加,对此,质检总局先后下发《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要求,针对典型事故情况,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四、2015年7月缺陷产品召回情况

  2015年7月,我国共有14家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了14次召回活动,涉及车辆132.35万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召回6次,涉及车辆127.17万辆,占7月份汽车召回总数量的96.09%。

  2015年7月,我国共实施儿童玩具召回活动6次,涉及产品2142件,电子电器产品召回3次,涉及数量5.91万件。

  五、质检总局等39个单位部署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将于9月共同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由质检总局、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39个单位联合主办,共开展212项活动,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

  全国“质量月”将重点开展五大活动:一是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水平迈向中高端;二是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三是质量整治活动,解决重大质量问题;四是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五是着力夯实质量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

  作为牵头部门,质检总局将于9月1日在青岛举办2015年全国“质量月”启动仪式,并在全国“质量月”期间,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如:“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考核”主题活动,“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消费品、汽车产品等重点专项打假,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出口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建设活动,推动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和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阳光纤检”、“国家标准馆开放日”、“2015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有机宣传周”等。

  各主办部门、各行业、“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广大企业等也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贴近国计民生的“质量月”活动,以此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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